站内搜索:
设为首页 加入搜藏夹 邮箱登录 网上信访
      当前位置:首页>工会论坛>调研成果
关于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调查与思考

                              365娱乐网调研室

   摘要:自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以及“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以后,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促进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合理调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劳动三方面的共同努力。

   按照省总工会对关于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进行调研的有关要求,我们采取抽样调查、文献调查、统计分析、对比分析等方法,对五年来市委、市政府及有关方面在促进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以及初次分配各要素之间、不同行业之间、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企业内部不同岗位之间劳动报酬的差异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取得的成效

  (一)市委、市政府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职工工资共决、支付保障和正常增长机制建设。201111月召开的市委加强工会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高广斌在讲话中,突出强调了“要进一步推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着力提高普通职工、农民工工资收入水平”。在这次会上下发的《中共长春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工会工作领导的意见》(长发[2011]48号)中明确指出:“要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高企业职工收入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要“健全完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凡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进行平等协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还在2007年,市政府办公厅就下发了《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企业工资支付指导意见的通知》(长府办发[2007]37号),明确规定了企业要“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的“三项制度”,即用人单位应参照当年发布的人力资源市场工作指导价位,合理确定本单位工资水平,及时调整各类人员工资关系,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用人单位应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依据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确保职工工资水平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而适度增长;用人单位应参照当年发布的行业人工成本预测预警信息,加强人工成本管理,合理控制人工成本水平,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自我约束机制,以增强企业自身的市场竞争力。2008年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长办发[2008]28号),要求“依托各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组织和企业劳资双方,着眼于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工资与成本、按劳分配与按其他生产要素分配以及职工收益与企业发展的关系。”这些文件的下发,为有效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在初次分配中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提供了理论政策依据,并具有现实的约束性和可操作性。

   (二)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方配合、工会主抓、职工参与”的社会化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格局。一是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牵头,政府相关部门、工会和企业家联合会等组织共同参与的市集体合同领导小组。二是在2003年和2008年市政府与市总工会的第一次和第五次联席会议上,都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主要议题进行认真的研究和部署。三是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台《长春市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市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通知》(长三方字【20082号),通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五级管理体系,规范集体协商的程序、范围、内容,促进企业建立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和集体合同制度。

   (三)随着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职工的工资收入不断增加。2011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4040亿元,是20062.3倍;地方财政收入实现283亿元,是2006年的4倍;职工最低工资逐年提高(表一),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400元,是5年前的1.79倍;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由5年前的19 %,上升到2011年的23%,中线由5年前的14%上升到18%(表二)。从接受调查的部分国企和民营企业来看,5年来职工的工资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作为世界500强企业的锦湖轮胎(长春)有限公司工会,以2011年度吉林省工资增长指导线为依据,经过劳资双方十几轮的协商,最终确定了2012年度工资增长幅度为13%,一般岗位职工工资平均增长537元,现场岗位职工工资平均增长346元。两年来的工资集体协商让公司职工工资累计增长1200元,累计增幅达到57%。省瑞星物业公司通过工资集体协商连续3年为职工提高平均工资400余元。

长春市区2006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表一)

年份

月最低工资标准(元)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元)

2006

510

4.20

2007

650

5.00

2010

820

6.30

2011

1000

7.70

 

2007——2011年长春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表二)

年份

上线

中线

下线

2007

19

14

8

2008

21

16

9

2009

15

11

5

2010

20

15

8

2011

23

18

8

   二、劳动报酬初次分配领域不均衡现象分析

   我国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就决定了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分配制度的必然性,确立了按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而在初次分配的资本所得、政府所得和劳动所得三个利益主体中,在经济增长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政府具有较强的控制力,需要税收的高比例;而追求利润最大化是资本的本质属性。很显然,劳动在初次分配三个要素中,明显处于从属地位。再加上行业之间、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和企业内部不同岗位之间的差异,就出现了当下初次分配领域的几种不均衡现象。

  (一)从参与初次分配三个要素之间的格局看,劳动报酬的增长幅度明显低于社会经济增速和企业发展速度。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中国经济增长率平均为9.9%。而19972007年,中国的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从53.4%下降至39.74%;企业营业盈余占GDP的比重从21.23%上升至31.29%;政府预算内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从10.95%上升至20.57%,若加上预算外收入、政府土地出让收入和中央及地方国企每年的未分配利润,政府的大预算收入几乎占到了国民收入的30%

  (二)从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来看,少数垄断行业收入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出现了行业贵族。从调查的情况看,特殊行业与一般制造业之间,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差距接近两倍(表三)。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2010年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的23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为510。他们高收入不是因为贡献大,而是因为具有行业垄断性质。

五年来某热电企业和某电子制造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平均水平对比(表三)

年份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热电企业

38127

43268

38082

51468

52100

电子制造企业

17786.2

18887.7

21125.4

24858.4

27904.2

   (三)从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收入来看,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和保险福利好于一般民营企业。 从调查的情况看,国有企业职工的工资收入要高于一般中小型民营企业(表四)。特别是在社保方面,国企一般是“五险一金”,而民企多是“三险一金”或是“三险”。

五年来某制造业国企与某民营化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收入情况(表四)

年度

某国企平均年收入(元)

某民企平均年收入(元)

2007

22522

12000

2008

22297

14400

2009

24534

18000

2010

28337

22800

2011

37833

24000

 

   (四)从企业内部分配关系来看,劳动报酬分配差异较大。一是少数经营者与普通职工收入相差悬殊,最高可达20倍。二是高层管理者与中层管理者之间收入差距也较明显(表五)。

       2011年某制造企业不同岗位人员年平均收入情况(表五)

岗 位

平均收入

主要管理者

165,024.73

技术人员

32,320.74

企业管理人员

25,256.16

一线工人

21,575.36

   三、由分配领域引发的社会问题思考

  (一)由于职工收入偏低,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近年来,我国由劳动关系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究其原因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偏低。据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19月,全国因收入分配引发劳动争议案51.9万件,占全部劳动争议案的36.4%。而集体争议案件则有89.4%涉及劳动报酬、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等。所以,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促进一线职工工资合理增长,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显得如此重要,也正因为如此,从中央到地方都在致力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产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调整。

   (二)由于不同行业之间职工收入差距过大,诱发了职工的不满情绪,也滋生了社会腐败现象。由于垄断行业职工的高收入,使其他行业的职工在羡慕的同时,也带来了心理的极度不平衡,进而引发了对社会的不满和对政府的抱怨,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同时,也由于行业的高收入,吸引着很多人、特别是垄断行业职工子女,想方设法进入该行业,在一定程度上成了腐败滋生的土壤。

   (三)由于初次分配三个要素之间的不平衡性、企业内部不同岗位之间收入悬殊,导致收入结构失衡,贫富差距加大,抑制了消费,影响了第三产业发展。收入决定消费,消费决定就业。占劳动领域绝大多数的一线职工工资收入长期处于较低状态,加上物价上涨等因素,使他们的消费层次长期处于低迷状态,绝大多数职工并没有享受到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成果。这种由分配领域不平衡带来的社会消费结构的不平衡,严重的影响了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到了时不我待的程度。

   四、积极促进初次分配领域兼顾效率和公平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以及“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那么,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重要的社会政治团体,职工群众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的工会组织,如何推动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更好地发挥工会在促进分配公平、维护职工经济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作用,我们认为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积极促进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按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落到实处。一是利用工会和政府联席会议、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工作平台和工会在人大代表、委员,政协常委的席位,推动政府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指导线等各种保障标准,促进一线、普通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推动企业实现按生产要素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贡献多者多得,少贡献者少得,没有贡献者不得。二是通过对分配领域深入细致的可行性调研,建议政府适度降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税收,为增加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供可能性。运用政策和法律手段逐步取消垄断行业的经济特权,伸张社会公平正义。缩小国有企业职工和高管之间的高达820倍的收入差距,减少特权阶层。在促进初次分配合理调整中,切实调动各种生产要素主体的积极性,促使其创造更多的财富,为国民收入再分配提供更多的物质基础。

   (二)充分发挥三方协调机制和工资集体协商的作用,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私营企业职工要增加工资,除了调整税收之外,唯一的方式就是劳资谈判,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市场经济国家几乎无一例外地运用此法来协调劳动领域的分配关系。锦湖轮胎公司通过两年来的工资集体协商让职工工资累计增长1200元,累计增幅达到57%。这个成功协商的案例背后有这样几个因素:职工要求成立工会、职工选举工会主席、职工有强烈的维权意识、实践中积累了谈判经验,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上级工会的指导和政府有关方面的强势参与。也就是说,由于工人的崛起、劳动关系三方的及时参与,才出现了上述结果。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迪就是:要想使工资集体协商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真正发挥作用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变自上而下的建会模式为自下而上的建会模式。从根本上杜绝“资本工会”、“空壳工会”,让工会回归原点。这是保证工会在谈判桌上能找准位置的关键,也是中国工会在初次分配中能够发挥作用的基础。南海本田停工事件的核心人物李晓娟说:“我们需要社会和企业建立真正的维权组织,能实实在在地为工人维权的组织”。一个端着老板饭碗的工会主席坐在资方对面谈判本身就是一种悖论。

    2.壮大并加强职业化工会主席队伍,加强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力度。从一定意义上说,现在的职业化工会主席还没有成为职业工会人,这是由他们的来源和相关的待遇决定的。如果从我国经济、政治结构长远的发展趋势来看,中国工会干部“倒三角”的组织构架迟早要变为“正三角”。在这之前,我们可以提前做点尝试性的探索,把上级机关的工会干部派到企业、区域(行业)担任工会主席,并给与一定数额的工作补贴,逐渐的培养一批高素质、高待遇的职业化工会干部。也可把部分上级机关的工会干部定向培养成工资集体协商专家,按照联合制、代表制的组织原则,从上级代表下级的角度进行工资集体协商,但这里边还要解决一些体制和机制方面的障碍。

    3.“三方”联合开展对企业进行有关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2007年以来,省、市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劳动关系三方连续下发关于工资支付、工资集体协商、协调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文件,对工资支付、行业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标准等都有详细的规定和要求,只是在贯彻落实上还需要加大力度。另外,三方在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工作上也需要加强,逐步解决缺位和不到位的问题。

注:①来自和讯网  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接受记者采访时提供的信息

   ②来自21世纪网  《中国国民收入分配调整的核心在于初次分配》刘煜辉   

   ③来自《疾风劲草》中《时代召唤与历史重任——关于大力弘扬中国工人伟大品格和劳模时代精神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研究》赵光

 
主办:365娱乐网 承办:长春市信息中心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136号  邮编:130051  联系电话:0431-88916123
ICP备案号:吉ICP备05004739号